工程审计

保标招标 > 工程审计 > 招标信息 > 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新入监犯监狱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6: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84.7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婷婷、石增良、齐俭、刘甲峰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5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新入监犯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62922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18388-315
附件:
附件1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2.8.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08 至 2023-02-15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甲峰
(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1000
项目名称:办公楼档案室加固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7,700.00
最高限价(元):847,7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工期: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辽宁省沈阳新入监犯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工程进度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额的30%,工程进度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5%支付至合同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

4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

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6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辽宁省沈阳新入监犯监狱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7 施工时间:周一至周五15:30-23:30,周六、周日全天施工,具体时间与甲方商定。防疫政策:根据所属地防疫政策及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8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9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10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投标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院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同时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2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响应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阳新入监犯监狱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4号 
联系方式: 024-3162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1500554000@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婷婷、石增良、齐俭、刘甲峰
电话: 024-31918388-3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文章推荐:

朴席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02标项目经理部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分宜县生态旅游建设生态科普体验板块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

2020骞翠腑澶笖涓氭垚鍝佹补浠锋牸琛ュ姪璧勯噾锛堢渷绾х粺绛归儴鍒嗭級娓斾笟绉嶄笟宸ョ▼椤圭洰瀹¤鏈嶅姟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