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2日 01:18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溪县人民法院旧存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2日 01: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3日至2022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19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37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79262680 | ||
采购单位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279909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城市风情6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9-6782861 |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芦溪县人民法院旧存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XXY2022G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芦溪县人民法院旧存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9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XY2022G26
项目名称:芦溪县人民法院旧存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萍购2022B000653266 | 政府采购项目 | 1 | 项 | 37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本项目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3日 08:00 至 2022年09月15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9月19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2年09月19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①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投标无效(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98-0000)。开标时需携带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上传电子标书CA数字证书);② 因评标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主锁到开标现场报价。(二次报价必须在报价单中加签公章,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电子评标中,二次报价时间为20-30分钟,20-3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各投标人报名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2)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后附)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工作人员对投标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接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3)工作人员负责检查进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开标厅,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严格执行进入人员“四查一戴”,即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查疫苗接种、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高于37.3度)、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作好信息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5)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入境解除隔离的来(返)萍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以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7)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其它疫情防控要求的应遵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联系方式:1362799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城市风情606
联系方式:0799-6782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1857926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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