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对光明新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发包,项目资金已落实。
1、项目名称:光明新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包括雨污立管改造、错混接改造、污水主管建设。
3、招标内容及范围:
光明新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改造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4、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同步(施工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为准,缺陷责任期中无条件配合。
5、最高限价:0.825万元
中标监理费率=中标价/暂定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结算时,中标监理费率不变。
暂定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25万元。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在资料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监理费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资质;
7.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
①未在泰兴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7.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1.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1 年 9 月- 2022 年 8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需携带下列资料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评标办法
9.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
9.2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9/secondPage.html)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陈钧皓
电 话:187967678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人:马梦微
电 话:1596103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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